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06-97 招标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视频监控系统 2.工程量概况: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整体工程共安装34个监控点(10个球机;24个红外夜视)。主要覆盖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范围面积约800*1500平方米。主控室内设备必须保证以后的扩容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安装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二年之内须有单项目40万元以上纯监控系统案例; (5)、具备省(部)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 4.招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2)、投标人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9月29日起至2006年10月12日,每日:8:00—17:30(公休日除外),过期不售。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四楼)。 7.联系电话及传真:0795—3569184。 8.联系人:廖庆平、万振、姜卫华。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上午8:45。 10.开标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上午9:00。 11.开、投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江西省宜春市平安路157号),电话:3216783。 12.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江西省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江西省宜春市平安路157号) 注: 1、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2、若邮购,需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行宜春市分行金城分理处,账号:0309550809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06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