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施招2006[167]号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浮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石崎安置小区6#楼工程,共一个标段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泉州市江南新区浮桥办事处石崎村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泉州市江南新区浮桥办事处石崎村,建筑面积约5000M2。 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与自筹资金 质 量:合格 工 期: 240 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建或土建专业叁级及以上专业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人所在地开户行汇入的 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①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帐号:830008190808093001;②建设银行泉州分行,账号:35001652490052500684;以上帐户可任选其中一家汇入。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06 年11月22日17:30时前汇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11月1日至 2006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二楼)。 五、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6年11月8日10:00前通过电子邮 件(smjszj@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泉州建设网(www.qzjs.gov.cn)”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 gov.cn)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当网上公布的答疑纪要内容与书面不符,以书面形式为准。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6年11月23日8:00时至9:00时送达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06年11月23日9:00时; 开标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二楼)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泉州市浮桥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 系 人:黄总 联 系 电 话:0595-224869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庄 联 系 电 话:0595-22791308 13115997080 传 真:0595-22766760 Email:smjszj@126.com 200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