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沙工商所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已由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修建,并列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计划,现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行中标价包干。 1、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完工期 | 金沙工商所装修工程 | 1 | 项 | 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 |
2、 资质要求: ①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非深圳公司在深圳地区具有合法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③ 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严禁分包及转包; ⑤ 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 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5月31日起至2007年6月8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 标书售价:标书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 购买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7、 踏磡现场:2007年6月11日上午10:00时,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踏勘。 8、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07年6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受理。 9、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07年6月20日14:3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会议室。 13、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冯臻珍 王培培 联系电话:0755-83883115、83883075 传 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备 注:SZGX0720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