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FJZS-2007-019号的 D—03地块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已由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闽北经开管发展[2007]1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面积15600m2, 投资约人民币11388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 3#标段的C5、C6、C7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及基础填方等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建阳童游办事处赤岸村闽北经济开发区D-03地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 年 10 月 8 日,总工期 12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年9 月 30日至 2007 年 10 月 10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发售);出售地点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楼6楼607室)。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图纸等)每份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法人: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10月 11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建阳市朱熹大道德胜山庄,邮编: 354200 电 话:0599-5671556 传真: 0599-5671566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楼6层607室,邮 编: 353000 电 话: 0599-8728015 6119958 传 真: 0599-6119958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阳支行童游分理处 开户名称: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 13-930401040001856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南平市建设局负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