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工程经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办函[2007]76号”文件批复进行公开招标,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委托为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的施工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工程
2.工程总投资:约3485万元
3.资金来源:上级银行拨款
4.建设地点:乐山市白云街302号
5.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新建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项目的土建工程标段:含土建、装饰工程、室外总平工程、给排水、强电及通风空调管道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为贰级项目经理资质或贰级建造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 4 月 15 日下午17:00前采用银行转帐方式递交,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出示原件);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并须加盖企业公章(须同时出示原件);
3.提供拟派驻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贰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并须加盖企业公章(须同时出示原件);
4.提供拟派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复印件并须加盖企业公章(须同时出示原件);
5.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07年1月至今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花名册,须加盖社保局印章。
七、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4月 1日至4月8日(09:00—12:00,14:00—17:00,公休日休息)
八、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楼)
九、招标文件的购买:每份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50元,售后不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联系人:王小姐 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61178(王小姐) 0833-3377888(何先生)
传真电话:028-85261849 0833-243643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滕小姐
联系电话:028—85352558
传真电话:028—8523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