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书
编号:SZYX2008-XC-X-021
受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我公司为其拟采购的LED显示屏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LED显示屏 见附件 1
二、 报价文件组成: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 交货日期:请注明最快交货期。
6. 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材(需方要求) 数量/单位 总价
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三、 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单位应具有较长的生产、销售LED产品的经验、在使用方所在市级地区应有3个以上成功案例(需相关证明文件);
2. 投标单位投标的产品在苏州有特约办事处并保证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排除故障(投标文件中需包含苏州特约办事处证明文件的优先);
3. 电子显示屏的生产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应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协会认证(投标文件中需包含相关证明文件)。
四、 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电子显示屏三年质保。
4. 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五、 综合说明:
1. 报价为总报价,包含电子显示屏的外框结构、显示屏的控制系统(含终端),显示屏的安装及基础施工以及显示屏与控制计算机间的布线,同时还包括运输、存储、报关、包装、安装、布线、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2.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 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 11:00时前将文件送至原鑫公司。
4.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 13:30时。
5.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6.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7. 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盖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凭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相城区国库支付中心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款。
9.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1. 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电 话: (0512)68361806 67175893
传 真: (0512)68361806
邮政编码: 215004
联 系 人: 顾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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